贝莱德基金再现高管变更!首任总经理张弛离任新董事长月初刚上任
陈剑称,★◆★■“我很荣幸能担任这一职位★■★◆,并期待带领贝莱德基金在我们已经建立的坚实基础上再接再厉◆★。”
接棒出任贝莱德建信理财CEO的是张鹏军,他曾担任贝莱德基金的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和首席运营官。去年7月1日◆■,贝莱德基金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鹏军因内部工作安排离任■■★◆。
贝莱德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资产管理集团之一,成立于2020年9月的贝莱德基金,是首家100%外资控股的公募基金公司,并在2021年9月发行了第一只公募产品。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贝莱德基金的公募管理规模为80.42亿元。
贝莱德基金的业绩表现一直不佳◆◆★。产品方面★■◆◆◆★,截至目前★★,贝莱德基金共发行了14只公募产品(A/C份额分开计算)■◆◆,涵盖A股■◆■★★、港股■★★、债券等。除贝莱德安睿30天持有债券A/C、贝莱德欣悦丰利A/C外,所有产品净值自成立以来的收益全部告负★■◆。
2月24日■★◆■■,贝莱德基金发布公告,总经理张弛离任传闻落地■◆。张驰为该公司首任总经理。
除了董事长◆■◆◆★、总经理的变化,贝莱德中国新视野混合原基金经理唐华也因个人原因于1月19日离任。
其中,贝莱德基金发行的首只产品贝莱德中国新视野成立于2021年9月7日,运行两年多时间以来★◆◆★■■,截至2024年2月22日,A类份额累计净值仅有0.5785元。而截至2023年底,该基金规模约为26亿元■★,相比于刚成立时的66.8亿元,已经砍半★◆★◆。
公开资料显示,张弛曾任贝莱德基金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产品官、董事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总监。此前★■■,张弛还曾供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
据悉,接替张弛代任总经理的陈剑是贝莱德基金的创始高管团队成员之一,高度参与从申请牌照到开业★■★◆■★,以及多次的产品发布■■■◆■。陈剑现任贝莱德基金督察长、合规稽核部负责人★■★,拥有超过20年的金融行业经验。曾任贝莱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行政负责人、执行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法律部负责人★◆■■■◆。陈剑还曾供职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等。
对于此项任命,贝莱德亚太区主管陈蕙兰说◆★:◆■“此次对陈剑的任命是对他的专业能力和对中国市场深刻理解的高度认可★■★■◆。他的领导能力将有助于推动我们在中国的增长战略,进一步巩固我们的市场地位■◆★◆。陈剑的专业知识与我们希望帮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实现其财务目标的愿景高度一致★■★◆■◆。”
履历显示■◆■★★,陈蕙兰曾任贝莱德亚太区副主管、大中华区主管以及亚太区交易、流动性及借贷团队主管。她于2013年加入贝莱德,担任iShares安硕亚太区资本市场及产品主管,及后担任ETF及指数业务主管■◆◆◆★◆,直至2021年。目前,陈蕙兰是贝莱德全球执行委员会、全球市场委员会以及亚太区执行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的成员。
这是继去年8月贝莱德中国区负责人汤晓东公告离任后,贝莱德中国区短期内再次出现高层管理人员变动。
“中国的投资行业正处于一个充满机遇的时刻。陈剑在贝莱德基金的业务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展现了非凡的能力和对中国独特且不断发展的市场环境的卓越洞察力■■■。他的专业知识将继续助力我们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投资解决方案◆◆★■。”贝莱德中国区负责人范华表示。
同日,贝莱德基金宣布任命陈剑为公司代任总经理,相关正式调整将根据监管规定完成内部程序后进行对外公告。
去年8月份,汤晓东因个人原因离任贝莱德基金董事长之后■◆,张弛曾代任贝莱德基金董事长职务。
同日,贝莱德还宣布任命原贝莱德建信理财CEO范华为中国区负责人■■★◆★,张鹏军为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贝莱德建信理财”)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在出任贝莱德建信理财CEO前■★,范华担任招银理财的首席权益投资官,负责权益和多资产相关的投资工作。她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博士■◆■★◆,先后在高盛公司工作11年■★◆◆■、中司工作10年,从事资产配置和多资产绝对收益的投资■◆,曾任中司资产配置部★■■■★、债券与绝对收益部总监以及高盛全球风险模型部主管。
1月13日,贝莱德宣布任命陈蕙兰为亚太区主管,同时任命Andrew Landman和清水宽之(Hiroyuki Shimizu)为亚太区副主管■◆★◆★,实时生效。陈蕙兰接替将调迁至伦敦担任贝莱德国际业务主管的骆慧祖(Rachel Lord)。原亚太区财富业务主管雷俊彦James Raby将担任亚太区首席运营官■◆。
2月1日,贝莱德基金发布公告称★◆■,即日起,范华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驰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